为规范我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以下简称“骨干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简称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学院《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项目资金预算(计划)编制
(一)编制依据
1.《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
2.《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任务书》
3.《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编制的步骤
1.学院骨干校建设办公室(简称建设办)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商财建处提出项目建设预算框架,报学院骨干校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发给各项目建设组据以编制分项目预算。
2.各项目建设组根据分项目预算以及资金使用范围、标准或费用定额编制所属子项目预算。子项目预算应有编制人、项目负责人、管理组负责人、建设办负责人签字。
3.各项目建设组按照建设内容汇总子项目预算后,分别报有关管理组审核。各管理组再汇总形成分块执行预算,并上报建设办。
4.为了将骨干校项目预算纳入学院总预算一并管理,各项目组还需编制骨干校建设项目年度预算(格式见附表1)上报财务处。
5.财建处、建设办将预算上报学院骨干校领导小组,并将批准后的预算以文件形式予以下发。
6.管理组给各项目建设组发放子项目资金使用卡(见附表2、附表3)作为预算执行的依据。各项目建设组要严格按照经审核的子项目预算执行。
7.财务预算一般需经上下结合的多次反复,各部门应按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不得延误。
二、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一)开支范围
1.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与校企合作制度建设项目
(1)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与校企合作制度建设外出考察、调研、培训、交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含交通、住宿、会务资料费)。
(2)聘请专家论证的劳务费。
(3)制度建设的图书资料购置费、文具费、印刷费等。
(4)为开展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与校企合作制度建设而发生的会议费,综合性研究成果编写、出版、鉴定费等。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1)为开展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进行的外出考察、调研、培训、交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含交通、住宿、会务资料费);小型教学改革研讨、论证会议费,评估、鉴定费等。
(2)聘请专家论证、鉴定的劳务费。
(3)为开展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发生的图书资料购置费、文印费等。
(4)为开展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发生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专业技能考试标准开发及软件开发费,专业和课程教学资源库建设费,课程录像与编辑制作费,人才培养方案、校本教材(讲义)及资料编印费,教材教辅资料出版补助和宣传等方面发生的费用。
(5)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的推广与应用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3.师资队伍建设项目
(1)校内培养“高层次专业带头人”和“双师型骨干教师”的科研(技术开发)启动费(或资助费),参加学术性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购置专业图书(软件),证书费,参加专业团体会费等。
(2)教师下企业实习的交通费、培训费,考试费,证书费等。
(3)聘请企业兼职教师的课酬费,专家讲座(咨询)费等。
(4)出国进修费用,包括国外培训费,差旅费,生活补贴,签证费等。
(5)中央专项资金用于师资队伍建设部分的经费一般不超过中央专项资金总额的15%,其中1/3可用于聘用兼职教师。
4.实验实训条件建设项目
(1)新建、改建、扩建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所需要的基本建设及配套设施费用。
(2)仪器设备及软件的论证、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
(3)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所发生的费用。
(4)实训项目开发、校内外实训基地运行管理所需的费用。
(5)实训制度、规程、环境建设发生的费用。
(6)中央专项资金用于实验实训设备购置部分的经费一般不超过中央专项资金总额的50%。
5.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而发生的技术研发费、劳务费、会议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宣传费、资料费、文具费、印刷费、鉴定费等。
(2)为对口支援学校培养教师与学生发生的费用。
(3)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外出考察、调研、培训、交等所发生的差旅费(含交通、食宿、会务费等)。
(4)对口支援的捐赠费。
(5)派遣干部到对口支援单位挂职等发生的费用支出等。
6.校园广播电视台、数字校园等建设项目的开支范围比照“实验实训条件建设”项目开支标准执行。
7.项目管理费
(1)主要用于建设办统一组织的项目论证、评审、考核、验收所需的会议费、差旅费、专家评审劳务费、图书资料购置费、材料印刷费等。
(2)骨干校项目建设组之外的工作人员参加与本项目相关的外出学习、考察、交流、汇报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等。
(3)骨干校建设激励机制的奖励资金。
(4)经过学院认定其他可以在国家骨干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的费用。
(二)开支标准
1.骨干校建设专项资金的各项开支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等标准按照学院现行的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2.课程、教材开发、专家评审劳务等其他费用按学院相关定额标准及各费用所占比例执行。
3.各项目组的办公费支出不超过该项目预算经费总额的百分之一。招待费按照学院招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列支,招待费支出总额不超过项目经费的千分之六,具体按各项目建设工作性质划分定额。
(三)其他支出使用规定
1.餐饮费等招待费用由院办统筹安排,在学院行政经费中列支。项目建设经费中不能开支业务招待费。增拨的业务招待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中评审、论证时发生的餐饮费、接待费(业务招待费年度指标见附表4)。
2.市内出租车费用。在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控制出租车费用,并对其实行限额(出租车费用年度限额指标见附表4)。
3.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不能用于专职人员引进及校内专业带头人或双师骨干教师的福利性补贴。
4.未经学院批准的加班费、补助费、劳务费、奖金一律不予发放。
5.对于重要的(“三重一大”事项)采购与付款业务,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由学院领导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
6.对于小额零星物品(指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单位金额较小,一次采购额在2000元以下),由申购部门按规定自行采购,一般物品或劳务采购应当采用合同订货制度;价值2000元以上,由产业处按学院采购制度组织自行或政府采购。
三、项目资金的使用
(一)权限
1.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负责人、评建办负责人对所辖专项资金使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负责。
2.专项经费使用申请和报销流程:
经费使用人→项目负责人(系负责人)→项目管理组负责人→建设办负责人.
另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还需经分管副院长审批;2万元(含2万元)以上还需经院长审批。
3.仪器设备(图书)单价在1万元以上,批量仪器设备(图书)总值超过10万元以上,必须由建设办、相关项目管理组牵头组织教务处、产业处、实训中心、设备使用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提交骨干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项目经费使用程序
1.经费使用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项目预算或额定金额范围内,填报《项目经费使用申请表》(见附表5)。购买教学设备还需填写《教学设备购置申请表》(交产业处按流程组织采购),购买物品用品的需附清单。
2.相关负责人依据子项目任务书和进度表认真审核并在《项目经费使用申请表》上签字,具体流程见(一)权限中第2条。
3.经费使用人将审批后的《项目经费使用申请表》交到财务建设处,按照批准的经费执行。
4.各分项目组可以向学院财务处预借10000元的周转金,主要按《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于零星开支和对个人的支出,项目组在结清前次预借款项前,学院财务处不再安排该项目的现金借款。
(三)项目经费报销程序
1.经办人凭审批的《项目经费使用申请表》、合规发票和相关附件,填写《项目经费使用登记卡》(见附件6),交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仪器设备、物品用品、图书资料等项目还需要提交采购批准书、供货合同、设备验收单、固定资产登记单等,项目完成后还要有项目验收单。
2.项目管理组、建设办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审核票据的有效性和资金报销额度。
3.经费使用人将《项目经费使用申请表》、《项目经费使用登记卡》和相关票据及附件等交财务建设处,财务处审核票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及合规性并按批准的金额予以报销或付款。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建设处负责解释。
附表1:
骨干校建设项目资金年度预算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单位:万元 | |||||||||||||||||||||||||||||
序 号 | 建设内容 | 预算金额 | 项目具体内容 | 资金来源 | 支付时间 | ||||||||||||||||||||||||||
2011年 | 2012年 | ||||||||||||||||||||||||||||||
差旅费 | 劳务费 | 印刷费 | 水电费 | 维修费 | 宣传费 | 培训费 | 会议费 | 交通费 | 教学资 料费 | 教学 设备 | 其他 费用 | 中央财 政投入 | 地方财 政投入 | 自筹 资金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项目负责人: | 管理组负责人: | 填报人: | |||||||||||||||||||||||||||||
附表2
封面
骨干校建设项目经费 |
使用登记卡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
项目编号___________ |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 |
时间_______________ |
附表3
内页
经费使用记录
时间 | 摘要 | 经费支出(单位:元) | 余额 | 经费 使用人 | 财务 审核 | ||
中央财 政投入 | 地方财 政投入 | 自筹 资金 | |||||
项目资金总预算 | |||||||
备注:此卡一式二份,一份交管埋组(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保管,报账时交财务审核登记,一份由项目负责人留存
附表4
骨干校建设项目年度招待费及出租车费定额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建设项目 | 业务招待费 | 市内交通(出租车) |
1 | 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及校企合作制度 | 2 | 1 |
2 | 主持与播音专业及专业群 | 2 | 1 |
3 | 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及专业群 | 2 | 1 |
4 | 影视动画专业及专业群 | 2 | 1 |
5 | 出版与发行专业及专业群 | 2 | 1 |
6 | 影视表演专业及专业群 | 2 | 1 |
7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及专业群 | 2 | 1 |
8 | 校园广播电视台 | 0.5 | 0.5 |
9 | 数字校园 | 0.5 | 0.5 |
10 | 社会服务体系 | 2 | 1 |
11 | 其他(管理) | 3 | 1 |
合计 | 20 | 10 | |
附表5:
骨干校建设项目经费使用申请表 |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经费用途 | |||||||
项目经费 使用人 | 工作任务 | 项目经费 预算 (单位:元) | 项目经费来源 | 备注 | |||
中央财 政投入 | 地方财 政投入 | 自筹 资金 | |||||
审批人员意见 及签名 | 管理组负责人 | ||||||
评建办负责人 | |||||||
分管副院长 | |||||||
院长 | |||||||
经办人: 项目(系)负责人: | |||||||
备注:此表报账时交财务 | |||||||
附件6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经费报销单 |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资金来源 | 中央 | □ | |||
地方 | □ | ||||||
自筹 | □ | ||||||
内容 | 办学体制创新及校企合作 | □ | 办学体制创新及校企合作 | □ | |||
主持与播音专业及专业群 | □ | 重点专业 □ | 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改革 | □ | |||
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及专业群 | □ | 师资队伍建设 | □ | ||||
影视动画专业及专业群 | □ | 教学实验条件建设 | □ | ||||
出版与发行专业及专业群 | □ | 专业群 □ | 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 □ | |||
影视表演专业及专业群 | □ |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及专业群 | □ | ||||||
校园广播电视台 | □ | 报销票据内容 | |||||
数字校园 | □ | ||||||
社会服务能力 | □ | ||||||
其他(管理费) | □ | ||||||
报销金额 | 小写 | 大写 | |||||
经办人 | 财务复核 | 财务负责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