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照国家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并复核签章的记账凭证,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款业务。
(2)根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签发支票,再由复核盖章。
(3)严格遵守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限超的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
(4)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5)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签发空头支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和存款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
(6)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出纳收、付讫印章和保险柜钥匙。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支票遗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7)负责保管学院财务专用章,根据授权加盖该印章戳记。
(8)及时与会计对账,发现不符及时查清原因,及时报结算中心负责人进行处理。
(9)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