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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杂费缴纳指南

发布日期:2012-07-13 13:37:32 作者:财务建设处 点击次数:0

一、缴纳的方式
我院学杂费缴纳主要有两种方式:银行代扣和非税POS刷卡。
1.足额缴纳学杂费主要采用银行代扣方式。为确保代扣成功,学生需将足额的学杂费存入学校财务认定的银行卡账号,2-3天内将自动代扣学费,学杂费票据以班为单位统一发放;
    2.帐户余额不足缴清学杂费的学生,请持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到学院财务结算中心处缴费窗口刷卡缴费。
    二、学生应尽量使用银行卡缴费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暂行规定》》,非税收入缴款应使用银行卡(即将学杂费存入缴费的银行卡)。使用银行卡既有利于学杂费及时缴入国库,提高收费效率,又减少了缴费排队。
三、学生银行账号、姓名等信息的核对与变更
为确保学杂费代扣、奖助学金及困难补助的正常发放,请同学们核对学院随录取通知一同寄来的银行卡,并及时到开卡银行修改密码,核对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卡号等个人信息。
因特殊情况没有收到学院寄出的银行卡的同学,开学后由学院统一补办。不慎遗失银行卡时,请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开卡银行各支行重新补办,并签署代发代扣签约协议。然后,学生本人应及时将新卡号通知学院财务结算中心并办理相应手续。(电话0731-84028567 周老师)
四、学生奖助学金及生活困难补助等款项的发放
学生奖助学金及生活困难补助等款项的发放由学生工作处制表,财务建设处根据审批后的发放表付款至学院发放或确认的银行卡(不发放现金)。
五、特殊情况下的学费、住宿费结算
对学籍异动学生,财务建设处将在学籍审核后自动完成学费结算,学费多余退款将自动结转到下年度学费,无须再到学院财务结算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特殊情况(如退学)可凭缴费收据和学籍异动审批表到财务建设处结算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住宿费按每年1200元标准收取,入住后再按学生实际入住公寓标准多退少补。
六、学生教材费结算
学院财务建设处负责学生教材费的代收及结算工作,教务处负责书籍费支出明细核算, 实行多退少补。
    七、学生助学贷款的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的查询
    我校学生助学贷款办理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对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否到账,学生可到学院财务结算中心查询。对已到账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凭学生证办理确认手续。